营口县解放斗争纪念馆的前身是日本人修造的神社,二战日本投降后,他们的神社也随之灰飞烟灭。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抛头颅、洒热血的革命先烈,在营口县解放斗争纪念馆里将永远得到人民的敬仰。
营口县解放斗争纪念馆面南的大门两侧,在门柱上敬题这样的联语:独有英雄驱虎豹,更无豪杰怕熊罴。花岗岩铺设的台阶直通馆前。馆内前为陈列室,后是灵堂。陈列室内有步枪、手枪、手表、纪念章和名章等革命遗物三十余种,墙上悬挂着宋光、丁隽一、那学、李旭、张福聚等烈士的遗像。2004年,大石桥市民政局将馆内烈士遗像和实物迁到烈士陵园。
1984年营口市人民政府(营政发[1984]108号)公布营口县解放斗争纪念馆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营口市人民政府(营政发[1990]38号)公布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:即以纪念馆为中心,南至哈大公路路北,东、西、北各延长30米为保护范围;保护范围外东、西、北各延长30米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