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夹克验货 抽样检查 服装验货

  • 发布时间:2024年08月15日 16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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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详情

华检公司之夹克验货标准

 

(一)、面料:按设计要求。

(二)、里料:采用与面料性能、色泽相适应的里料。

(三)、辅料:

朴料:一般采用的如线朴、纸朴、硬粗布朴等,其缩水率与面料相适应。

缝线:可采用丝线、涤棉线等,纳衬用棉线,其质量、色泽必须适合各使用部位。

钮扣、拉链:无锈、耐用、光滑、其色泽与面料相适应。

一、产品裁片的检验标准:

1、面布的正反面的区别,对有明显正反面之分,按常规判断方法,对不明显的难以判断的,按制单工艺要求区别正反面;特殊性的面料按特殊要求规定。

2、面料有弹力的特性,一般按弹力方向以款式的围度方向为主(直弹横裁剪)。

3、面料的图案,一顺图案以一个方向为主,倒置图案以向上图案为主,有倒顺光泽、倒顺毛、阴阳格的面料,以全身顺向一致(毛向、全身向下,顺向一致);特殊图案,以主图案为准,全身上下一致。

4、面料的质量较差,如易松散、易毛边、脱落等,制作时注意堆放,或采用打边、粘朴等方法处理;对易抽纱、勾丝的面料在生产制作时小心操作,注意堆放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质量事故。

5、面布的缩水:

a.可采用按面料缩水的比例加放;(面料缩水率小于5%)

b.可采用大烫缩水方法;(面料缩水率大于5%)

c.对面料缩水不稳定的,可采用裁毛片后修裁的方法。

6、对条、对格规定:面料有明显条、格在1cm以上的,标准按下表执行

部位名称

对格对条规定

备注

左右前身

条料对条、格料对格,互差不大于0.3cm

遇格子大小不一致,以前身1/2上部为准

袋与前身

条料对条、格料对格,互差不大于0.2cm,贴袋左右对称互差不大于0.3cm

遇格子大小不一致,以袋前部为准

左右领尖

条格料左右对称,互差不大于0.2cm

 

袖子

条格顺直,格料对格,以袖山为准,两袖互差不大于0.5cm

 

7、载片各部位纬斜规定及标准:

a.前身:经纱以领门宽线准,不充斜。

b.后身:经纱以腰节下背中线为准,倾斜不大1cm,条格料不充斜。

c.袖子:经纱以前袖缝为准,大袖倾斜不大1cm,小袖倾斜不大1.5cm。

d.领面:纬纱倾斜不大于0.5cm,条格料不充斜。

e.袋盖:与大身纱向一致,斜料左右对称。

 8、色织格料,纬斜不大于3%。

二、中烫检验标准:

核对实样。

烫要跟足实样,不变形、不走样,并修剪止口,对浅色面料,特别是白色面料,可采用中烫包烫的做法。

整烫骨位,需平整平顺,不可倒错方向(如省骨位,前幅需向后中方向,后幅需向后中方向),根据面料的性能适温熨烫。

三、缝制检验标准:

1、针型:根据面料的性质及厚薄度,采用大小不同的型号缝制。

在制作过程中,出现针尖毛秃,需及时换针,避免针尖毛秃给面料造成的勾丝、断纱等现象。

2、线型:选用适合所用衣料质量的缝线,配色涤纶线。

线色以面料的面色为准,色差不充许程度为负半级,正一级(印花、条格、色织原料应以主色为准,装饰线缝制例外),特殊线缝制另注。

3、针距:详见下表   

项目

针距密度(针)

明暗线

3cm不少于12

包缝线

3cm不少于10

锁眼(手工)

1cm不少于10

钉扣

手工

双线二上二下绕三绕

机扣

每眼不低于6根线

要求:各部位线路顺直,没有跳线、脱线,针距整齐牢固、流畅、平服、美观;面、底线松紧适宜,不宜紧,起落针时应回针,不能有针板及送布牙所造成的痕迹;袋口两端应打结,可采用套结机或平缝机回针。

4、缝纷:除特殊要求外,均为1cm,要求:宽窄一致、均匀,不可有长短或容位现象;滚条、压条一平服,宽窄一致;袋布的垫料要折光边或包缝。

5、落朴位:根据款式的要求,具体定粘朴位,注意不可漏粘。

粘时温度适宜,粘牢,不可渗胶,起泡或脱落。

6、合肩、埋夹:肩缝不可长短,侧缝脚叉,长度按工艺表,注意脚叉长短一致,平服,不可有翘起或吊起现象。

7、领、夹圈:合面里领、夹圈,骨位对牢,领圈需用配色朴定型,修整内止口。

要求:领子平服,领面松紧适宜,不反翘。

8、袖:绱袖:对牢刀眼位,吃势均匀,圆顺自然,左右对称。

9、前身:胸部对称,面、里、衬服贴,省道顺直;止口顺直平挺,门襟不短于里襟,不搅不豁;袋位按纸样点位挖袋,要求:左右袋高、低、前、后、对称,袋盖与袋宽相适应,袋盖与身的花纹一致。

10、驳头:串口、驳口顺直,左右驳头宽窄、领嘴大小一致。

11、里布:做法及要求同面身,所有骨位为倒骨。

套里布:骨位对牢,不可容位,下脚边、袖口边、袖同顶(面里)骨位订针(或手工挑边)。

成衣后要求面、里吻合、平服。

12、唛头:

   a.主唛:订唛线应与唛头底色相宜。

后领下2.5cm(1英寸)居中车订,注意唛头左右不可有高低。

   b.挂耳唛:立领在后领上居中车订。

   c.洗水唛:左里袋内口下居中车订。

   d.烟治:主唛下居中车订。

13、对白色面料或浅色面料,整件衫内处理要求:止口一致整齐,无线头,无杂色线或其它杂物等到。

四、检验各部位疵点规定及标准见下表、部位见下图:

序号

疵点名称

各部位允许存在程度(cm)

1

2

3

粗于一倍粗纱

不允许

1~2

2~5

粗于二倍粗纱

不允许

不允许

1~3

浅细纱

不允许

1~2

2~4

斑疵(油、锈、色斑)

不允许

不大于0.2²(不明显)

不大于0.3²(不明显)

五、检验各部位规格**限偏差标准按下表规定:

部位名称

允许偏差(cm)

备注

衣长

±0.8

由肩缝**点垂直量至脚边

胸围

±1.5

扣好钮扣(拉好拉链),前后身放平,在袖窿底缝处横量

袖长

圆袖

±0.6

由袖子**点量至袖口边

连肩袖

±1

后领线迹缝中点量至袖头边中间

总肩宽

±0.5

由肩袖缝交叉处,解开钮扣放平量

领围

±0.5

领子摊平横量,立领量上口,其他领量下口

检验工具:钢卷尺或软皮尺(一面以厘料为单位,一面以英寸为单位)。

六、检验质量缺陷判定依据及标准见下表:

1、缺陷

单件产品不符合标准所规定的核技术要求即构成缺陷。

按照产品不符合标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、外观的影响程度、缺陷分成三类:

A、 严重缺陷: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,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,称为严重缺陷。

B、 重缺陷:不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,不严重影响产品外观,但较严重不符合标准规定的,称为严重缺陷。

C、 不符合标准的规定,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,称为轻缺陷。

项目

序号

轻缺陷

重缺陷

严重缺陷

外观

1

表面有污渍、粉印、亮光、水花、死褶,表面死线头长于1cm3根以上

表面污渍2cm²以上,粘合衬起泡,渗胶,烫黄,变色

残破,变质,粘合衬严重渗胶

规格

2

超充许偏差范围50%~**

超充许偏差范围**以上。

 

辅料

3

线、衬等辅料与面料质地、色泽明显不相适应

 

金属附件品质不良,锈蚀

标志

4

商标位置不端正,号型标志不清晰,或无成分标志、洗涤说明

号型标志不正确

无号型标志及商标厂记

针距密度

各部位不得有跳针

明线连续跳针,锁眼缺0.3cm以上

链式机有跳针及漏针

对条对格

6

超过规定的50%以内

超过规定50%以上**以下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缝制外观质量

各部位缝制不平服,松紧不适宜,底边不圆顺、顺直,毛、脱、漏小于1cm

有明显拆痕,缝合毛、脱、漏大于1cm,表面部位布针眼外露

毛、脱、漏大于2cm

8

缉明线宽窄明显不一致,明显不顺直

 

 

9

锁眼、钉扣、封结不牢固,眼位距离不均匀大于0.3cm,扣与眼位及四合扣上下相对互差大于0.3cm

眼位距离不均匀大于0.6cm,扣与眼位及四合扣相对互差大于0.6cm

 

10

领子面里松紧不适宜,表面不平服,领尖长短、驳口宽窄互差大于0.3cm

领面、里松紧明显不适宜

 

11

领窝不平服,起皱,绱领以肩缝对比互差大于0.5cm

领窝明显不平服,起皱,绱领以肩缝对比互差大于0.6cm

 

12

绱袖不圆顺,前后不适宜,吃势不均匀,两袖前后不一致互差0.8cm

 

 

13

袖缝不顺直,两袖长短互差大于0.6cm,袖头互差大于0.3cm

 

 

14

前身拉链松紧不适宜,两搭门长短,门空襟短于里襟,或门襟长于里襟0.5cm以上

门里襟互差大于0.6cm以上,装拉链明显不平服

 

15

袋与袋盖不圆顺,开袋裂口,嵌线宽窄互差大于0.3cm,袋位高低、前后大于0.5cm

袋口封结不牢固,毛边,做袋无垫袋布

 

七、大烫检验标准:

1、根据面料性质,中温熨烫。

2、根据款式及款式各部位的要求采用拉、归、拔等处理方法熨烫。

3、各位外观需熨烫平服、平挺、整洁、端正对称。

4、整体效果美观、无亮光、水花、无烫黄、死痕、污渍。

八、包装检验标准:

1、单件包装,一衣一胶袋,胶袋规格(款式、长度)按款式要求,要平整、松紧适宜。

2、每件必须有一挂咭(有商标、号型和使用说明标记,须注明品名、号型、颜色等)。

3、齐色、齐码、成套出货。

4、按KALTENDIN的原装方法及要求。

五、成品抽样检验标准:

1、抽样数量按产品批量:

   200件以下(含200件)抽验10件以上。

   200件以上至500件(含500件)抽验20件以上。

   500件以上抽验30件以上。

2、单件(样口)判定:

   优等品:严重缺陷数=0   重缺陷数=0   轻缺陷数<3

   一等品:严重缺陷数=0   重缺陷数=0   轻缺陷数<5

   合格品:严重缺陷数=0   重缺陷数<1   轻缺陷数<7或严重缺陷数=0   重缺陷数<2   轻缺陷数<2

3、批量判定:

   优等品批:样本中的优等品≥90%,一等品≤10(不含合格品)

   一等品批:样本中的一等品以上产品≥90%,合格品≤10(不含不合格品)

   合格品批:样本中的合格品以上产品≥90%,不合格品≤10(不含严重缺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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