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教育的定义可以看出,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,规划、管理教育活动的方向和目标、传递信息的内容和方式。教育者愿意施教有若干因素,其一出于人的利己性。人是社会性的动物,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他人有效的支持和帮助,要是可以支持和帮助自己的人的能力不足,那么获益也将有限。如果通过教育提高了可以帮助自己的人的能力,其获益既可扩大。其二出于人的利他性,希望他人通过接受教育而生活得更好。其三出于人的竞争性,竞争性有两个方面,一方面通过教育使己方的竞争力加强,另一方面借助教育活动,削弱对方的竞争力。教育者往往宣称自己的教育是正当的,但事实证明并不完全如此,例如台独势力的去中国化教育、殖民主义当局对殖民地人民的奴化教育。
在教育活动中,教育者不一定非要面对面地向受教育者传递信息,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媒介,甚至通过他人进行。而这个他人不一定是教育者,因为教育者是以改变他人的观念、素质、能力为目的而传递信息的。凡是接收到其信息,并且是其传递意向的人是其教育对象。